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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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架構

本分署組織架構包含分署長、副分署長、秘書,掌管業務包含經營企劃科、自然保育科、森林管理科、森林育樂科、集水區治理科等5個業務單位;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等4個幕僚單位及5個派出單位,分別為烏來工作站、三峽工作站、大溪工作站、竹東工作站及大湖工作站。

林業保育署新竹分署組織架構說明如下

二、業務職掌

森林管理科 國有林地籍管理、國有林巡護管理、森林被害案件處理、森林火災防救及林火應變系統建立、無線通訊系統建置、林地移交接管、林地放租案件管理(含租地造林、礦業用地、暫准租地)、保安林經營管理、林業推廣及媒體公關等業務。
經營企劃科 國有林事業區經營管理、國有林造林撫育管理、外來入侵種植物防治、公私有林經營及輔導、獎勵輔導造林推動、國有林林產物推動管理、國有林租地林業天然災害救助及樹木保護工作。
森林育樂科 森林育樂資源調查、森林育樂場域經營管理、森林育樂設施維護管理、民間參與投資森林育樂場域營運管理、公眾參與及步道設施認養、國家森林志願服務、森林生態旅遊推廣、自然教育中心營運、軌道設施營運及維管、自然步道經營管理。
自然保育科 自然保護區域管理、國土生態綠網、野生動物保育、社區林業、里山倡議、生物多樣性保育、原住民森林共管及狩獵自主管理。
集水區治理科 國有林治理復育、林道改善與維護及水土保持等業務;國有林大規模崩塌、堰塞湖等土砂災害之監測;工程生態友善機制之執行。
秘書室 辦理文書檔案、財產物品、宿舍、土地房屋、車輛與出納管理、施政計畫列管考核、辦公廳舍修繕及天然災害之處理等業務。
人事室 辦理組織編制、職務歸系、任免遷調、銓敘審查、考績獎懲、訓練進修、差假勤惰、待遇福利、保險(公保、勞保及健保)等業務。退休撫卹、資遣、士級人員及森林護管員進用管理。
主計室 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等業務。
政風室 辦理機關公務機密及安全維護,及預防貪瀆、廉政法規宣導講習,並處理陳情檢舉等業務。
瀏覽人次:27591 最後更新日期: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