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道維護工作
國有林地內之林道,主要功能係為國有林在營林的工作上,須運載人員、材料、機具等所須道路,同時亦為巡視國有林、山區救難、…等重要之交通要道。本分署轄管桶后林道、…等17條林道,後於107年解除東河林道名稱,並於112年8月接管160線及170線等2條林道,經113年評估檢討後解列160線林道,故實際管理林道計17條,全長共計218.39公里。以林道種類作區分,主要林道4條、次要林道7條及一般林道6條。
林道在台灣地質脆弱的先天環境下,遭遇颱風豪雨地震的外在營力作用下,時有上邊坡崩塌阻斷交通、抑或下邊坡路基流失造成道路中斷等情發生,故為林道暢通,須辦理林道改善與維護工作,如上、下邊坡擋土牆、林道排水系統、護欄、路面改善與清潔、刈草、車行警告標誌、…等工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