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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森林有其經濟與公益之效用,木材之合理利用仍是造林樹種的決定導向之一。中低海拔之林帶須積極改良林相,加強造林,由蓄積量低之次生林地改植補植經濟價值高、輪伐期長之林木。以優良固有鄉土樹種建造混洧林為造林技術體系中最主要之一環。台灣櫸係台灣固有之闊葉樹一級木,材質良好,用途廣泛,為目前中低海拔地區主要造林樹種之一。
該樹種因採種容易,故均採有性繁殖,即播種育苗;而為節省育苗成本多採裸根苗育苗造林,由於一般造林地距離苗圃甚遠,苗木無法隨挖隨種為提高栽植成活率,傳統的造林方法均將苗幹截短,以減少水份蒸發。
故台灣櫸苗是否必須截幹?截幹後側枝之生長情形如何?苗幹應截成多長,其成活率最佳,尚無資料可供參考。本處乃實施本項試驗,觀察比較其生長情形,惟目前台灣櫸林木側枝繁多,甚至呈現掃把狀,是否肇因於造林時截幹,則未儘明瞭。
為了解台灣櫸苗木以不截幹及採截幹方式造林,何種方法之成活率較高?生育較好?以期能提供日後台灣櫸造林之參考。
執行成果摘要
依第一年調查資料顯示﹐該苗木之生長﹐以未截幹者之成活率及高生長較佳﹐經推測可能因該造林地距離苗圃很近(僅16公里,且車子可到達) ﹐苗木隨挖隨種﹐故未截幹者較好。
經第二年調查,成活率以截幹25公分者最佳,達98%,有截幹之高生長均已超越未截幹者,其中以截幹15公分者之高生長最好,平均高生長達41.1公分。
經第三年調查時,成活率以截幹15公分者為最佳,在90%以上,側枝數及地徑亦以其為最佳,惟樹高較其他二組為低,樹高生長量,截幹之二組較未截幹者為佳。
人工造林以生產通直無節、大徑且生長量高之林木為目的,截幹者(包括15公分及25公分)其生長量、地徑及側枝數均較未截幹者佳,正符合此一目地。又以造林地觀之,因該地係屬低海拔雜草生長迅速,如採截幹方式栽植,以截幹25公分較為適宜,因其樹高生長居所有試驗組之冠,可免被雜草遮蓋,而期能早日成林。
檢討與建議
本試驗林木仍在幼齡階段,將來成林時結果如何,仍待繼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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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6-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