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森林火災  新竹林區管理處連辦5場防火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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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111年度乾燥季節即將來臨,為降低森林火災發生之風險,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因應轄內地區特性,於10月5至13日,分別於轄下烏來、大溪、竹東、大湖、海岸林工作站,連辦5場防範森林火災座談會,邀請各地警政、消防、鄉鎮區公所、地方村里長、造林業商、護林協會、社區發展協會及露營區業者等相關公私部門與會,請各單位分享森林火災防救經驗,建立資源共享、訊息即時傳遞共識,共同防範森林火災的發生,會後並於各工作站進行防火裝備檢查及操作演練,儲備森林火災防救能量。
新竹林區管理處轄管範圍,北起新北市烏來區,南至苗栗縣苑裡鎮,受到盛行季風的交替,加上地形的阻隔,每年10月起至隔年4月梅雨季節來臨前,氣候條件相對較為乾燥,也是森林火災好發的時期。轄內近5年共計發生25起森林火災,其中有19起就是發生在乾燥季節時段內,約占總發生數的百分之76;經分析,發生原因多屬人為活動所引起,例如:農墾引火、山區活動用火不慎及民俗祭儀焚燒紙錢等。
新竹林區管理處為提高民眾的防火意識,持續針對火災發生歷史區域,加強防火宣導工作。更新林火危險度告示牌,以清晰的綠、淺綠、黃、橙、紅等5種顏色燈號顯示安全、注意、警告、危險、最危險等危險度分級。利用電信業者的行動DM服務,主動發送防火宣導簡訊,提醒在山區活動的民眾應謹慎用火、避免任何引火行為,「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等,避免引發森林火災。
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新竹處110年迄今,已依法裁處於森林內引火行為共3件,每件裁罰新臺幣12萬元;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另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凡舉發燒毀國、公有林,經查獲犯罪行為人者,將致贈舉發人每案10萬元以下破案獎金,若情節重大,得提高至新台幣100萬元;而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5千元以下獎金或獎狀。
新竹林區管理處呼籲,森林中的一草一木,都是國家的重要資源,若發現森林火災,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0800-057930(林務局救山林)或119消防中心,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守護台灣山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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