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氣象署於今(10)日發佈巴威颱風陸上警報,依相關規定,新北市、新竹市及苗栗縣政府先前公告之漂流木「自由撿拾」措施,自陸上颱風警報發布起即自動失效。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提醒民眾,颱風期間及警報發布後,切勿擅自撿拾漂流木,以免危及自身安全或觸犯相關法令。 新竹分署表示,因應颱風可能帶來豪雨及大量漂流木,新竹分署已完成各項災前整備工作,並與轄區內相關機關(構)及公共事業單位完成河川、水庫、海(灘)岸、漁港等漂流木打撈清理權責分工及協調機制確認,各轄區亦已完成機具、人力及聯繫窗口整備,俟災後視實際情形立即投入漂流木清理作業。民眾如需查詢各漂流木發生區域之權責機關及聯絡窗口,可至新竹分署官方網站查詢相關資訊。 新竹分署進一步說明,漂流木清理及管理係依土地或設施管理權責辦,如海堤由水利署河川分署或其他目的事業管理機關負責;商港、工業港及漁港由各港區管理機關負責;海岸保安林由林業保育署管理;國有財產署管理土地由國有財產署負責;風景特定區由各風景管理機關負責;國家公園範圍由國家公園管理機關負責;未登錄海灘(岸)由地方政府管理;攔河堰、水庫及國有林地則分別由各該管理機關負責。各權責機關均已完成相關應變整備,將依實際災情分工辦理漂流木清理作業。 新竹分署再次呼籲,颱風期間海象及溪流水勢變化迅速,請民眾切勿前往海岸、河川及其他非開放區域撿拾漂流木,以維護自身生命安全。待颱風警報解除後,如地方政府重新公告開放漂流木自由撿拾,民眾再依公告內容及相關規定辦理,共同兼顧公共安全與漂流木資源管理。發稿單位: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地址:新竹市中山路2號發言人:林如森副分署長發言人電話:(03)5224-163分機 202發言人手機:0965-189366聯絡人:謝立忻科長聯絡人電話:(03)5224-163分機211聯絡人手機:0912-532801傳真:(03)5255894電子信箱:hsiehlihsin@forest.gov.tw網址:https://hsinchu.fores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