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職級 | 無 |
| 職稱 |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 |
| 職系 | 無 |
| 工作項目 | 1.公文收文、發文、遞送及文書檔案管理相關工作。 2.其他庶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3.體能及技術可勝任之職務代理工作。 |
| 職等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僱用期間 | 自僱用日起至116年2月21日止 |
| 薪資報酬 | 每月薪資標準為32,500元 |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中山路二號 |
| 聯絡方式 | (一)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上述各項條件者,於115年11月9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分署,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1.應徵約用人員報名表(請詳實填寫親自簽名,報名表請由本分署網站https://hsinchu.forest.gov.tw/訊息專區/事求人/最新之「約用人員-秘書室」徵才項下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中文輸入測試合格証書影本 4.男性需繳交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 郵寄者請以掛號寄至新竹市中山路2號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秘書室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或逾期寄件(以郵戳為憑)或逾期送達者恕不受理。(親送者需送至本分署秘書室收件)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餘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三)視甄試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並以面試成績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候補資格。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薪資標準為每月32,500元。 (五)連絡電話:總機03-5224163分機106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