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森林資源 掃墓請謹守四不二記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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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臺灣每年10到12月及翌年1到3月,屬乾燥季節,發生森林火災的機率較其它月份為高,且依習俗,當時序進入3月,是民眾到先人墳前祭拜,表達慎終追遠心意的季節,稍一不慎,即可能引發山林火災,除令救火人員疲於奔命外,亦可能造成珍貴森林資源毀於一旦,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特別呼籲掃墓時謹守四「不」二「記得」原則,即掃墓時「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亂撒冥紙、「不」燃放爆竹,「記得」熄滅灰燼、「記得」要收垃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
     另外,在森林內隨意撿拾枯枝落葉燃燒,烹煮食物,不僅對森林生態環境造成影響,也可能引發森林火災。依森林法第34條規定,該行為應裁處新台幣12萬元以上罰鍰,新竹分署為防範森林火災,除積極向民眾宣導外,近3年來對違反此項規定者,已開出近10張裁處書,裁罰金額都以12萬元起跳,民眾在親近山林之餘,若不想荷包失血,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為了讓民眾瞭解森林火災風險,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委託國立中興大學開發開發「林火風險風險管理系統」已上線,網址為「https://ffwi.forest.gov.tw/」,透過氣象資料的蒐集與分析,依林火天氣指數,將全臺各地發生火災風險以「最危險」、「危險」、「警告」、「注意」、「安全」等5個等級顯示,同時揭露全臺各地發生森林火災的次數、時間與火災發生原因,歡迎民眾上網瀏覽查閱,並注意及提醒友人,山區遊憩或祭祀掃墓時應留意用火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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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91 最後更新日期:2024-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