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網站服務 > 廉政園地 > 廉政資訊專區 > 公務機密宣導─公務員辦理標售案件洩密案例宣導 跳過此子選單列請按[Enter],繼續則按[Tab] 列印 分享 Facebook gplus twitter plurk 字級小 字級中 字級大 公務機密宣導─公務員辦理標售案件洩密案例宣導 ::: 機關或公營事業辦理出租/招商、標售及變賣等收入性質業務涉有估價、底價訂定或評審(選)、審查等影響結果之程序時,其過程與結果雖非屬政府採購法規範內容,仍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刑法第132條及第317條規定遵守保密義務,以維持競標(租)公平性並發揮政府效率與功能。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格式 公務員辦理標售案件洩密案例宣導 pdf 檔案大小:105KB 下載次數:519 瀏覽人次:3185 最後更新日期:2020-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