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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路跑風潮持續不退,快速發展成為屬性多元、全民化的運動賽事,去(2015)年便有600場次以上的活動在各地舉行,惟部分活動主辦單位未依規定完成路權申請,導致活動無法如期舉行,產生退費爭議。
行政院消保處為免主辦單位未獲路權,導致活動取消或延期所衍生之報名費退費爭議,協請教育部體育署修正「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其內容係略如次:
(一)主辦單位辦理路跑活動前,應訂定實施計畫並作成檢核表等,在主辦單位網頁公告實施計畫等資訊,始得開放報名及收取報名費。
(二)主辦單位應明定退出或取消活動與退費之期限、金額、方式及其他相關辦法。
(三)主辦單位違反本注意事項或其他法規規定者,教育部體育署得將違反情節通知場地或道路管理機關,作為主辦單位下次申請路跑活動時,管理機關之核准依據;如涉及刑事責任,並得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參加路跑者,在參加活動之餘,也要兼顧個人消費權益,選擇經驗豐富及口碑良好之主辦單位所舉辦的活動;參加如越野挑戰賽等特殊路線賽事時,應特別注意主辦單位是否已經取得合法路權,避免活動遭到取消,產生退費爭議;另也要詳細瞭解主辦單位是否將活動資訊充分揭露、是否投保保險,以及爭議處理與退費條件是否合理;以及注意自身的體能負荷情形,才能跑得健康、跑得開心!
資料來源: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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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20-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