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 | 1.高中職畢業以上程度(或具同等學歷證明)具工作熱誠及責任感無不良素行。 2.具電腦基礎(Word、 Excel等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3.具原住民身分或熟悉鏈鋸操作維護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轄內水源管線簡易維護、步道簡易維修、區內小型機動性除草、步道監測、車輛管理、臨時交辦事項、體能及技術可勝任之職務代理工作。 |
名額 | 1 |
工作地點 | 本處轄屬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苗栗縣泰安鄉梅園村8鄰觀霧1-3號)。 |
聯絡方式 | (一)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上述各項條件者,於111年8月19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處,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1.應徵臨時人員報名表(請詳實填寫親自簽名,報名表請由本處處網https://hsinchu.forest.gov.tw/訊息專區/事求人/最新之「臨時人員」徵才項下下載)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其他証明文件影本 4.男性需繳交退伍令影本或免役證明影本 郵寄者請以掛號寄至新竹市中山路2號新竹林區管理處秘書室收,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觀霧森林遊樂區臨時人員」,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或逾期寄件(以郵戳為憑)或逾期送達者恕不受理。(親送者需送至本處秘書室收件)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餘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三)視甄試及面談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並以面試成績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甄試錄取候補資格。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薪資標準為每月31,200元。 (五)連絡電話:總機03-5224163分機107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