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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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向貴分署承攬造林育苗工作,是否能提供相關驗收流程或表格?
本分署除在各工作站、本分署服務台及經營企劃科有放置相關流程及表格可自由取用外,本分署網頁下「為民服務」亦有提供資料下載服務。
如何獲得租地造林申請伐採的手續及相關程序?
請洽詢本分署所屬工作站、森林管理科或經營企劃科外,並可至本分署網頁下「為民服務」下載申請書及流程圖資訊。
我們家鄉想要綠美化,是否能協助提供經費支援?
林業署每年為配合植樹月活動,皆會辦理「社區-植樹綠美化」工作,鼓勵居民參與並結合社區民眾力量,全面辦理多樣化植樹活動,惟對象僅限於合法立案之社區發展協會,若經審核通過可獲得最低新台幣8萬元之補助,詳細之規範及申請方式,除可洽詢本分署各工作站或經營企劃科外,並可至本分署網頁下「為民服務」下載相關規範及範例、表格供參。
漂流木可以撿拾嗎?什麼時候可以撿拾漂流木?
漂流木撿拾規定如下:
1. 公告自由撿拾清理時,應於公告中敘明:自由撿拾漂流木,發現漂 流木上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烙印者,由拾得人於撿拾後通報 當地林業署所屬分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保管並依民法第八百 十條拾得漂流物規定辦理;拾得無國有、公有註記、烙印但屬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公告之貴重木之漂流木,應由拾得人向當地林業署所屬分署或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拾得漂流木登記搬運,以確定漂流木所有權之歸屬,拾得人對於拾得之漂流木,應依森林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帳簿,記載其林產物種類、數量、出處及銷路。
2. 國有林區域外,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指定範圍、居民身分、期間,開放當地居民依本注意事項相關規定進行自由撿拾清理 。公告範圍位於原住民族地區者,優先開放設籍於漂流木現場鄉(鎮 、市、區)之居民撿拾,一定期間以後,再開放同一直轄市、縣(市) 內其他鄉(鎮、市、區)之居民撿拾。並應於公告中一併敘明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清理之行為規範,且會同當地鄉(鎮、市、區)公所輔導當地居民自由撿拾清理。公告撿拾清理期間以一個月為限,必要時得延長一個月或再次公告。
3. 國有林區域外之商港、漁港或水庫蓄水範圍,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先洽詢各該主管機關(構同意後,始能公告提供民眾自由撿拾清理,並應於公告中一併敘明其相關規定事項,以供遵循。
4. 直轄市、縣(市)政府將海堤、海灘(岸)、河川行水區範圍內之漂流木,公告提供民眾自由撿拾清理前,應先洽詢各該主管機關相 關規定事項,並於公告中一併敘明,以供遵循。
5. 國有林區域內,即國有林地、周邊森林屬國有之水庫蓄水範圍等國有林區域範圍內,以不公告開放民眾自由撿拾清理為原則。但水庫管理機關(構)為妥適處置前款所定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提供撿拾時,得洽請當地林業署所屬分署辦理公告。
6. 直轄市、縣(市)政府或林業署所屬分署應依本點及第八點規定 ,並得參考公告稿參考範本內容修訂公告事項後辦理之。
漂流木可以無償申請使用嗎?
漂流木倘屬具標售價值者,均以標售並將標售金額全數繳交國庫方式辦理,歉難無償提供。惟倘屬不具標售價值漂流木經公告開放撿拾者,請依公告單位所訂公告內容自行前往撿拾。
障礙木要怎麼申請採取?
請洽詢本分署所屬工作站或經營企劃科外,並可至本分署網頁下「為民服務」下載申請書及流程圖資訊。
危險木要怎麼申請採取?
請洽詢本分署所屬工作站或經營企劃科外,並可至本分署網頁下「為民服務」下載申請書及流程圖資訊。
國家森林遊樂區導覽解說志工如何申請?
提供二條路徑可供選擇申請:
一、請上林業署網站進入首頁,點選為您服務→活動報名→森林志工解說服務申請→選擇地點→申請預約解說,請先登入台灣山林悠遊網會員依步驟申請即可。
二、請上台灣山林悠遊網網站進入首頁,點選→線上申請→解說導覽→選擇地點→申請預約解說,請先登入台灣山林悠遊網會員,並註冊會員依步驟申請即可。

請依據國家森林遊樂區解說志工申請解說服務辦法填寫表單,即可完成網路送出申請作業。

資料來源:台灣山林悠遊網
國家森林遊樂區森林導覽解說志工網路申請解說服務流程
申請國家森林遊樂區導覽解說志工需要甚麼條件?需要付費嗎?
以申請東眼山國家森林遊樂區導覽解說志工為例:
申請解說服務辦法如下:
一、凡機關、團體、學校等20人以上,於15天前提出申請,我們將安排國家森林志工,免費提供遊客引導及解說服務
二、為提昇解說服務品質及遊憩體驗,申請隨隊解說請配合網站解說申請條件:
(1)申請抵達園區時間為9:00~13:00。
(2)停留園區時間至少2小時以上。
(3)預約時間如遲到超過(含)一個小時,森林解說志工將轉作現場遊客解說服務,不再等待。
(4)每日受理預約森林解說志工以三團為上限。

資料來源:山林悠遊網
東眼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森林導覽解說志工申請解說服務辦法
我已申請國家森林導覽解說志工,何時才能接獲通知?
申請國家森林導覽解說志工須於15天前完成網路申請,本分署將依據申請團體所填寫內容審查,團體可從查詢申請進度獲悉或於三日前向林業署新竹分署森林育樂科查詢,服務人員將告知當日導覽志工姓名及電話以利通知或臨時事故用﹙如取消行程﹚。林業署新竹分署查詢電話:03-5224163。

資料來源:林業署新竹分署國家森林遊樂區森林導覽解說志工申請解說服務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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